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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21年4月自考成绩于5月19日公布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21-05-18 17:01:07    浏览热度: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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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广东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定于5月19日15时公布,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一)官微查询
 
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二)系统查询
 
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
 
(三)网站查询
 
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www.eesc.com.cn/)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申请
 
按照《广东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须知》,本次考试成绩复核安排如下:
 
(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异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公布,当次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成绩复查申请。成绩复查仅限于复查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对答题评分宽严有异议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
 
(二)复查结果告知。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人进行试卷复查后,复核结果将通过自学考试管理系统通知考生,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还将书面通知考生(按报考时考生确认的通信地址寄送);考生也可向受理申请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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