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第四章 公司法
一、 公司
公司,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出资,严格依法组成的,实行有限责任的股权式的企业法人。它的特征:①公司是股份制企业;②公司实行有限责任制度;③严格的法定性(亦称规范性或标准性)。
二、 公司法
1. 公司法是调整公司关系的,这种关系可分为两大类:①组织管理关系,包括公司自身的组织管理关系和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关系。②资本运营关系,包括公司设立时的资本关系;公司成立后的资本关系;公司破产、解散时发生的资本关系。
2. 公司法的特征:①公司法体现着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的结合;②公司法体现着组织法和行为法的结合;③公司法体现着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④公司法体现着国家意志与公司、股东意志的结合;⑤公司法体现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
三、 公司的权力和义务
1. 公司的权利。公司的基本权利是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公司法》规定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2. 公司的义务和责任。《公司法》规定了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公司债务责任、承担其他民事责任;规定了公司应建立“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香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四、 公司的一般法律制度和规定
1. 公司的设立。关于公司设立的方式和原则,主要有:①自由设立,亦称放任主义。②特许设立,即特许主义。③核准设立,即许可主义。④准则设立,又称准则主义。我国采用核准设立的许可主义原则。
2. 公司合并和分立。①公司合并属企业合并。亦分吸收合并和设立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的,由吸收公司继承被收公司债权、债务;新设合并的,原合并各方的债 权、债务,由新设公司继承。合并后,应相应办理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设立登记。②公司分立也属于企业分立,应包括分离与分解两类。
3. 公司财务、会计。①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批验证。②公积金和公益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 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金额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不再提取。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增 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③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弥补亏损和 提取法定公积金和公益金之后所余利润才可分配。
4. 公司债权。所谓公司债权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发行 公司债券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②累计债券总额不 超过公司净产值的40%;③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④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⑤债权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 平;⑥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发行公司债券:①前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②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债权有违约或者迟延 支付本息的事实,且仍处于继续状态的。
5. 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告破产。公司因下列情形之一解散: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②股东会决议解散;③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此外,公司因违法被责令关闭的,亦应解散。
五、 有限责任公司。
1. 有限责任公司,也称有限公司,是指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 司的基本特征:①人合资合兼具;②股东数额限制;③募股集资封闭;④股份不须等额;⑤转让严格限制;⑥组织结构简单。
2.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⑴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法定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⑵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总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①以生产 经营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②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50万元人民币;③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不得少于30万元;④科技开发、、服 务性公司不得少于10万元。⑶股东共同制定章程。⑷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⑸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①公司内部通过章程,即全体出资人讨论协商,以2/3一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②外部进行登记。
4. 有限责任公司的体制。①股东。②股东会。③董事会。④经理。⑤监事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②因犯有财产罪或破坏经济秩序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③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 事长、经理,并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④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吊销营 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⑤个人所附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此外,国家公务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六、 股份有限公司
1. 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东所组成,其注册资本为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 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①募股集资公开。②股东数额低限。③全部股份等额。④股份自由转让。⑤典型资合公司。⑥设立 要求严格。
2.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的条件:①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②发起人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 万元。③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④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⑤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⑥有固定的生产 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方式。①发起设立。亦称认股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方式。②募集设立。又称招股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 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的方式。《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认购部分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35%,其余65%应向社会公开募 集。
4.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资本三原则:资本确定原则;资本维持原则;资本不变原则。
5. 股份发行。①股份的特点:等额性(均等性);不可分性;平等性;可转让性。②股票是有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证明其可按所持股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 书面凭证。股票的特征有:⑴它是权力证券;⑵它是有价证券;⑶它是证权证券;⑷它是要式证券;⑸它是风险证券。③股份发行可分为两类:设立发行和新股发 行。④股份发行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本文标签:深圳自考 经济类 经济法概论复习提纲第四章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szzikao.cn)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