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深圳自考网!网站为考生提供深圳自考信息服务,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为准。

报名热线:177-2280-6683

招生老师微信|深圳自考微信公众号

首页
自考服务: |报名报考 |报考须知 |考办联系方式 |考试时间安排表 |免考办理 |学历证明办理 |合并准考证办理 |转出、转入办理 |考籍信息更正办理
通知公告:

自考《经济法概论》重点问题分析(二)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6:10    浏览热度: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立即购买

《自考视频课程》名师讲解,轻松易懂,助您轻松上岸!低至199元/科!

 

  三、市场管理法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内容包括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产品质量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原则及主要内容。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因产品质量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主要包括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和义务以及违法责任等内容。.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与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与社会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的确定等内容。

  (四)证券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与内容。

  证券法是调整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管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自愿、有偿、诚实原则,其主要内容包括证券市场的主体、证券发行制度、证券上市、证券交易、上市公司收购、证券监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等内容。

  (五)票据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票据的种类与票据法的内容。票证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票据的法律关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汇票、本票与支票、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票据的管理等内容。

  (六)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概念与主要内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地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以及违法责任等内容。

  四、宏观调控法

  (一)财政法律制度这一章的重点是财政法的概念、体系和主要内容。财政法是调整在国家为了满足公共需求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财政法具有国家主体性,法域称定性以及调整对象的独特性等特征,其主要包括预算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与转移支付法等。

  (二)税收法律制度这一章的

[1]   


《深圳自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最终考试信息请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站内容部分信息均来源网络收集整理或来源出处标注为其它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