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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外国法制史》教学方案第八章

编辑整理:深圳自考网    发布时间:2018-05-23 12:26:25    浏览热度:   [添加招生老师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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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中世纪的城市法和商法、海商法 (2课时)

  教学重点

  城市法的概念、商法的影响

  教学内容

  1、 城市法:

  A、 概念:中世纪西欧“自治城市”适用的法律

  “自治城市”的概念、形成的原因和方式

  B、 城市法的渊源:

  ① 特许状:封建权利的转让证书‘具有“宪法性”

  ② 城市立法:城市法的主体部分;立法机构:市议会

  ③ 行会章程:中世纪行会的性质和作用

  ④ 城市习惯法:主要指有关商品交易方面的习惯(这部分与商法有很大的重叠)

  C、 城市法的特征:

  ① 虽是封建法,但包含反封建的法的原则

  ② 虽是封建法,但包含反封建的法律意识和精神

  ③ 从发展的角度看,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具有不完整性

  2、 商法和海商法

  A、 概念:商人之间适用的习惯和规则(所以商法之称来自于商人法)

  商人阶层在中世纪社会的特殊性

  与早期有关商业的法律的含义的区别,这里是作为一个部门法来讲的

  B、 发展:10世纪时的起源、共同商法、国家商法、近现代商法

  海商法的起源:海商法的特殊性,来自于海上贸易的特殊风险—-古希腊

  海商法法典:巴塞罗纳法典、奥列隆法典、维斯比法典

  C、 影响:

  ① 特殊法的性质,产生了民商分立;

  ② 基本原则成为近现代法的基本原则,不仅是商法,还扩展到民法;

  ③ 其法律精神是近现代法的精神的重要渊源之一

  ④ 其司法制度对近现代的仲裁制度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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